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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初步实现“养老不犯愁” 打破传统唯一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1126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自古以来,“老有所养”是老百姓追求的幸福生活目标之一。在广大农村,养儿防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领取养老金养老是很多人没有想过的事,而在近两年,在我市的广大农村,传统的养老模式正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自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全覆盖后,农村的老人也和城里人一样,每月能领到自己的养老钱。“养儿防老”的传统养老模式不再是农村唯一的养老模式了。

  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

  截至2012年9月,全市18.8万名60岁以上符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全部享受到中央财政支付的养老保险金,总计达12249.38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79.3万人,已参保67.9万人。其中,农民应参保73.1万人,已参保62.7万人,养老金发放率100%。

  养老政策向农村困难家庭倾斜

  全市农村五保人口全部享受养老保险的倾斜政策。对城乡居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给予政策优惠,由县区财政按最低标准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年由县区财政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

  全市养老金发放率100%

  榆中县三角城乡三角城村村民曾幸利今年72岁,老伴范秀花今年68岁,按照国家出台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老两口不用掏一分钱,每人每月可以从当地财政部门领到55元的养老保险金。

  2009年10月份,我市榆中县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市社保局制定了政府补贴标准,建立完善了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截至今年9月份,榆中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参保人数24.8万人,参保率达到97.68%。其中农村居民应参保人数25.1万人,已参保24.6万人,参保率98%;享受待遇人数5.8万人;城镇居民应参保3171人,已参保2014人,参保率64%,享受待遇651人。

  2009年榆中县试点后,2010年10月份,皋兰县、红古区被确定为第二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区。2011年7月份,其余5个县区全部纳入新农保政策覆盖范围,同时将我市8个县区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部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截至2012年9月,全市18.8万名60岁以上符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全部享受到中央财政支付的养老保险金,总计达12249.38万元。

  根据实际情况,城关区还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岁以上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给予养老补贴,在享受基础养老金55元的基础上,区财政每人每月补贴95元,补贴后使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调高到150元。

  兰州市人社局局长吴永建说,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不犯愁”,这是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想都不敢想的事情,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系列惠民政策中,扶持力度最大、补助数额最多、城乡居民得到实惠最直接的政策,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就要不折不扣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实实在在地送到老百姓的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越性。

  父母领钱养老子女缴费参保

  “父母领钱养老,子女缴费参保”、“一代人参保缴费,两代人享受实惠”,自我市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这些新型养老观念在农村深入人心。在越来越多农民的心目中,像城里人那样“领钱养老”正在取代“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

  永登县上川镇甘家庄村的王得伟父母都过60岁了,每年能领到养老金1300元。看到这笔养老金,40多岁的王得伟在实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一年,就毫不犹豫地为自己和媳妇各交了1000元的养老保险费。王得伟说,“现在参加养老保险,等我们60岁了,也能领到养老金,这是政府给我们农民建立的养老保障。而且交得多,领到的就多,这个账谁都会算。”

  截至2012年9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79.3万人,已参保67.9万人,参保率85.62%(因皋兰县缴费的时间定在每年第四季度缴纳,一部分人员没有统计进来,实际今年的参保率已达95%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6.23万人,已参保5.27万人,参保率85%,领取待遇2.61万人,发放率100%。农民应参保73.1万人,已参保62.7万人,参保率86%,领取待遇16.15万人,发放率100%。

  养老政策向农村困难家庭倾斜

  永登县苦水镇寺滩村张天仓是个五保户,每年除了享受到国家生活补助外,县财政还每年为他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等他年满60岁后,也能按月领上养老金了。提起这个,他非常高兴,感慨地说,养老保险使我的生活又多了一份保障。

  据我市民政部门统计,全市农村五保人口总计有4000多人。全部享受养老保险的倾斜政策。此外,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城乡居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两女节育户)给予政策优惠。据介绍,城乡居民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区财政按最低标准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夫妻双方,每人每年由县区财政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

  财政对养老保险的倾斜,还体现在对入口补贴标准的提高上。目前,对缴费人员除省上每人每年补助30元外,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各县区财政按缴费档次给予5%——10%的补贴,充分体现了多缴多补的激励机制。对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在待遇享受上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并兼顾现行政策的原则,确保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

  失地农民领到养老保险

  兰州作为甘肃的省会城市,各项建设任务繁重,被征地农民比较集中,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和养老问题至关重要。

  今年8月,兰州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中川镇倒水塘村开展。9月30日,兰州新区中川镇倒水塘村的火泽花、袁明堂等30名农民代表,现场领到第一笔684元的养老保险金。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兰州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参保热情。目前,中川镇倒水塘村有符合条件的1361人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253人领到了养老保险金。

  据介绍,完全失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扣除政府补贴部分和已发放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后,个人缴费部分(本金和利息)全部一次性退还本人。对于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后,可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待遇享受年龄后,两项待遇合并计算。

  在失地农民中及时推开养老保险工作并发放养老金,不仅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有效保障了各项开发建设任务的顺利推进。

  2011年,七里河区承担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项目崔家崖社区征地任务。一开始,七里河区便按照征迁未动、保障先行的原则,积极协调高新区先期将保险费60%、7470万元,共2545名适龄人员的社保基金一次性打入社保专户,有效保障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据介绍,高新区七里河园区项目1400多亩土地征迁工作,5个月时间全部完成。这种“征迁未动保障先行”的做法很受群众欢迎,被称为“秀川模式”。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全面实施,从表面看,是城乡60岁以上老人每月能领到一份养老金,生活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其实质,则是城乡养老模式的变革,广大农民继实现“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初步实现“养老不犯愁”的愿望。(赵万山实习生王珊)

????(文章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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